因工作需要,青岛诚信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13人,派至市北区新都心区域一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综合办公、党建服务、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吐字清晰,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拥有青岛市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常住户籍。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 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于从事此项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9日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南宁路5号207室 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本人页。 报名人员报名时由青岛诚信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先进行现场目测,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言谈仪表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并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现场审核及面试的人员。 (二)审核面试 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自我认知等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政审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或者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 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结果,与我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派至用人单位从事辅助工作。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企业化管理,合同期限为2年,薪酬待遇每月45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该简章由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752687(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83722252(工作日9:00-17:00) 附件: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01月30日 |